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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避税咨询」税款滞纳金能否超过补缴税款的本金!
更新时间:2021-03-22 17:14:09

滞纳金可以超过滞纳金的本金吗?自《行政强制法》颁布以来,这个问题一直是困扰两国的难题。因为设立税收滞纳金的《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税务管理系统会计算滞纳金递延,税收滞纳金可以超过本金。

今天,有一种非常流行的观点认为,迟缴税款不应超过本金。之所以进行避税咨询,是因为《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罚款或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货币支付责任的数额”,而滞纳金属于滞纳金的一种,当然要服从行政强制法的变更。所以无论拖多久税,滞纳金最多只能达到本金的1倍,于是就有了“开工”。这种观点应该不会受到很多人的影响,尤其是因为晚年的经历(多年的欠税或被

税务

行政机关发现年前应缴纳的税款),征收管理系统将计算滞纳金超过税款的本金。但在余看来,《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对滞纳金的适用受到相当大的限制,这绝不是中国国民政府的“不超过本金”。

立法竞争规则应由三部分组成:假设、行为模式和理由。“逾期付款不得超过本金”是指原因,但这种说法只有在满足一定假设的情况下才能成立。《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摘录如下:“行政机关违法作出纳税责任避税咨询决定,原告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违法予以处罚或者加收滞纳金。.....违约金或滞纳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支付责任金额”。由此可见,“不超过本金”的纳税滞纳金的前提是

税务

行政机关已经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原告逾期未履行的。除了这种情况之外,税款滞纳金还包括因税务错误造成的税款滞纳金,包括故意(如偷税、骗税)和过失(如算错)。这个滞纳金在税务机关作出决定之前就已经存在,原告并没有“逾期不履行”。所以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必要性,当然也不受“不超过交款责任”的限制。

另外,从税收滞纳金的特点来看,附加费费率为每天万分之五,在一年365天的前提下折算成年利率18.25%,而2001年,

税收征管

该法颁布以来,交通银行发布的一年期基准利率仅达到7.47%,仅相当于滞纳金费率的41%,当然具有处罚的物理性质。但避税咨询的迟缴税款是由于少缴税款或迟缴税款造成的,因此也具有贷款的特点。如果在税务处理决定前造成的滞纳金限定为“不超过交款责任”,多年未缴税款滞纳金超过税收本金,拖欠时间越长,政治上越经济(纳税人可以将国家占用的资金挪作他用)。这个论点似乎很荒谬。

因此,“不超过交款责任”的滞纳金仅适用于税务机关出具税务处理决定后,原告逾期未履行造成的迟延责任;对于因过错少缴税款或迟缴税款但税务机关未出具处理决定期间形成的滞纳金,不适用《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明确规定。例如,甲中小企业的审批属于2008年的时期

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

如果采用偷税方式缴纳100万元以下,滞纳金从2009年6月1日起计算。如果税务机关查出A中小企业偷税漏税,并于2015年5月16日向A中小企业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A中小企业在送达月内15日内不予支付。经计算,A中小企业未能在期限内履行税务处理决定的纳税延迟天数为2190天。应缴滞纳金= 100×0.05%×2190 = 109.5万元,超出税额,但A中小企业不得以《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为抗辩理由。

如果A中小企业在2020年12月31日才缴纳税款,则从2015年6月1日起计算逾期不履行税务处理决定的滞纳金。经计算,滞纳金天数为2040天,应缴滞纳金为100×0.05%×2040 = 102万元,超过税额,则A中小企业可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进行抗辩。

由此可见,我们在解读法律法规时,一定不能只从法律条文中抽取几个词或个别句子,而要结合整个竞赛规则的三个部分:假设前提、行为方式、行为结果进行整体研究,避免误解和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