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会员注册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重要性凸显。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于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然而,在对知识产权犯罪进行打击时,
客观地讲,我国目前关于假冒商标犯罪的刑事惩治体系是比较合理的,并在打击假冒商标违法犯罪的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也应当注意的是 随
对于商标的传统价值,理论界基本形成了一致的观点。一般认为,商标是对某一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标识、宣传及保证的证明标志,对此有学者指出
知识产权犯罪的网络异化是全面的,异化不仅体现在单独犯罪层面,知识产权共同犯罪同样在网络空间产生了异化,无论是客观的共同的犯罪行为还是
与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其他种类的知识产权一样,商标是随着市场经济日益成熟而形成的产物。《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
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异化不仅体现在行为定性上,同样还体现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即定量因素的评价层面上。当然由于我国犯罪成立要求“定
网络空间中的商标冒用,与现实社会中的商标冒用,尽管本质上都属于一种商标的冒用行为,但却存在着较大的区别。通过对二者比较研究不难发现,
考虑到网络空间中的商标冒用行为在实施目的、行为方式等方面的网络异化,其危害对象更多地开始涉及对商业信誉、广告秩序的侵犯,因而网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