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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3年《商标法》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在先权利的维护及侵权的制止,可以考虑如下救济路径:(一)异议程序商标异议是《商标法》
我国1982年制定《商标法》时没有涉及驰名商标问题,1985年加入《巴黎公约》后,驰名商标的概念在我国开始出现。1987年8月
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其认定是针对扩大商标保护范围而设立的特别保护制度,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对于规制仿冒名牌行为起到了有效
根据传统商标反淡化理论,淡化是对驰名商标的显著性特质造成污化或者商誉造成毁损。TRIPS协议正式从国际法文件层面上确立驰名商标
现代市场消费的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消费者的消费已经由产品消费转向品牌消费,体现在消费行为上崇尚品牌、追求品牌。由此,创建品牌,提
4 驰名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的相关消费者能够覆盖被争议、被异议商标的相关公众反淡化理论适用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淡化商标的相关公众
20世纪以来,社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卖方市场逐渐转变为买方市场。商标虽然仍旧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手段,但同时还意味着更多。因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权的保护,在传统上主要是基于混淆理论构建的,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也不例外。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在坚